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与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合同,强化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行政执法检查将涵盖全部食盐批发企业,以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经营店食盐零售网点为整治重点,通过深摸细查,力争查获一案、整治一片、净化一方。

全区各地将强化食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摸排食盐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食盐批发、销售、使用环节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行为。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行为,防止工业盐、非食用盐、“臭脚盐”等充当食盐销售。对购进渠道可疑、擅自使用工业盐、未加碘或碘含量不符合我区标准的食盐等加工食品的行为,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各地还将加强涉盐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普及科学补碘和预防碘缺乏症危害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辨别真假食盐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购买假冒伪劣食盐。积极鼓励经营主体、群众举报涉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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