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公益诉讼开展以来,甘肃检方三年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18件,履行诉前程序3718件,提起公益诉讼304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林地、草地、耕地等各类土地3500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11000余亩,修复治理被污染土壤640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7.3万余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介绍说,甘肃检方在新修订法律中,明确了公益诉讼案件五大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保护领域。

在办好法定领域案件的同时,下发《关于规范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也开展了一定探索。比如:敦煌检方办案中发现某公司在铁路沿线违规存放高纯度甲醇18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上级院批复,向敦煌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依法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置,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又如:对危害公共安全领域、文物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历史遗迹保护、红色文化资源领域和扶贫领域开展探索,有效办理了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城市交通信号设施不齐全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等案件。

今年3月,甘肃检方还联合省文物局开展了国有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推文物保护工作依法有效开展。截至目前,已立案1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7件。

图为“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初见成效。 (资料图) 杨艳敏 摄

图为“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初见成效。 (资料图) 杨艳敏 摄

“甘肃公益诉讼检察经历了从试点期间阻力大、案件少,到全面开展以后质效高、共识广的转变,案件数量和质量历经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粗放到精细逐步向好的发展历程。”杨波指出,甘肃检方建立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并落实公益举报奖励制度,目前已对23件25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旨在凝聚公益保护监督共识。

工作中,甘肃检方亦聚焦“一山一河”保护,部署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等专项监督,选择部分市、州、分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探索构建以消除公益损害为主,兼顾赔偿、劳务代偿、易地补植修复的公益保护模式,旨在为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护航。

当日还通报了兰州新区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污染案、金昌市金川区中医院医疗废水污染案、山丹县财政局不依法监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案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展示出检察机关既是发现问题的“利剑”,也是解决问题的“桥梁”,旨在让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实践表明,有98%以上的问题是能够通过诉前解决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石占全表示,在检察公益诉讼中“诉”是方式,不是目的,最终还是要推动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在“诉讼”作保障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协作并重,加强与被监督者的沟通协调,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诉前,既提高办案效率、使公益得到及时保护,又不必启动诉讼程序,节约了司法成本,达到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的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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