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19日召开“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金融危机”新闻发布会称,太原检方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惩治金融犯罪,2018年至2020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计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530人,提起公诉969人,打击金融犯罪效果明显。

从案件办理情况来看,非法集资案件是太原市金融犯罪的重点和难点。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类涉众型金融犯罪近年来一直高发、频发,2020年上述两类案件占全部金融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数量的71%,对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需要高度重视。

2020年,太原市两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各类金融犯罪案件21件,有效提高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9人,提起公诉后已作出有罪判决5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2件12人。依法纠正遗漏罪行23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已纠正7件。提出抗诉共19件,发回重审4件。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已全部纠正。

针对非法集资案件中投资人众多、社会矛盾突出等问题,太原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接待接访,耐心释法说理,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深入推进金融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2020年太原市共对15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全部审查起诉人数的72.9%,有力提升了案件质量。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2020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共计追赃挽损15.29亿元。

近年来,太原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抓手,持续加大对各类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先后办理了“光彩慈行”“华盛金道”“晋商贷”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金融犯罪大要案,有效震慑了犯罪,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依法履行办案职能的同时,认真查找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与漏洞,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手段完善社会治理。

太原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重点关注领域,一方面强化案件办理,严厉打击各类涉及银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金融犯罪,依法保障银行业金融安全;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检银共建”合作模式,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同时,太原市检察机关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凝聚社会多方力量,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