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赵法官,钱收到了!这速度也太快了,我都不敢相信,昨天才立案,今天就能收到款!”原告肖某激动地握着承办法官赵玉涛的手表示感谢。

邓州法院:当日立案 次日收款

7月5日上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肖某将一面印有“秉公办案 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邓州法院立案庭速裁部门,对立案庭速裁法官高效办案、尽心尽力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认可和诚挚的感谢。

案情回顾:原告肖某在邓州城区销售饲料,被告夫妻二人在刘集镇养牛、售卖牛肉。2023年4月起原告开始给被告提供饲料用于养牛,双方约定2023年年底一次性结清货款。但到年底后被告却一直推诿,在原告多次讨要下,仅支付部分货款。截至2024年7月立案时,被告仍拖欠原告20000元货款尚未结清。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并且原、被告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决定先调解,结果在和被告联系的过程中出了点小问题,被告夫妻双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承办法官注意到被告夫妻在刘集镇售卖牛肉,于是通过刘集镇某村的小组组长联系到被告,在电话调解过程中,法官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心平气和地与被告沟通,希望被告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并向被告释明依约支付货款的必要性和不支付货款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被告同意立即给付原告货款,原告当场撤诉。承办法官高效、公正、便民、负责的工作态度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至此,该案顺利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群众之事无小事,一面锦旗,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下一步,邓州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供稿:刘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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