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美好的婚姻令人向往,可婚姻的经营却不容易,如若婚姻不美满,分开也许是成全彼此最好的选择。近日,西峡法院五里桥法庭家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和平离婚。

西峡法院:情理+事理+法理 让家事纠纷“软着陆”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给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这是一场矛盾激烈的家事纠纷,一年前女方便来起诉要求离婚,男方却在开庭当日表示不同意离婚并且愤然离席,第二次起诉刚通知男方开庭日期,男方却宣称如果离婚便要报复女方。

在了解案件始末后,家事审判团队认为,这样的案件如果直接开庭或简单地一判了之,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极有可能会激怒男方,进而引发一些潜在风险。

面对两难的困境,承办人决定先感同身受讲透“情理”,缓和男方情绪。开庭前,承办人主动约见了男方,经过逐渐引导,男方打开了话匣子,开始吐露心声,原来他之前因一次工作事故造成了轻微残疾,现在不能干重活,女方要求离婚,自己心生不甘,因此举动过于极端。承办人耐心倾听、及时回应,为调解工作打下了信任基础。

为了避免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情绪化发生过激争执,承办人又在开庭当日,在征求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开展了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发觉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识存在偏差,女方以为自己没有工作,钱都是男方挣的,自己需要“净身出户”,便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清“法理”,他用简明、朴实的话语向双方阐释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鼓励女方努力争取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也劝解男方考虑到女方分开以后生活困难,给予女方一定的财产补偿,

在调解接近尾声的时候,双方就孩子抚养的问题却无法达成一致,承办人通过循循善诱讲明“事理”,引导双方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确保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不受打扰,抚养探望得到保障。

“情理+事理+法理”三管齐下,最终,男方同意离婚,女方分得夫妻共同财产4万元,孩子保持原来的生活状态,依旧跟男方生活,双方和平“分手”。案件了结以后,女方通过代理人向家事审判团队表示了感谢,并送上了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以“调”为尺,“解”字当先,西峡法院五里桥法庭家事审判团队把法律权威的刚性和家事审判的柔性相结合,让一向严肃的审判变得“温情化”,处处彰显着家事审判工作下的温度与柔情,真正做到情法兼顾,促使案件事了人和。(供稿:王晶雅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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