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信用中国(河北承德)接连公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兴医保罚决字﹝2026﹞第001号、兴医保罚决字﹝2026﹞第002号)。

图源:信用中国


【资料图】

第一份行政处罚(兴医保罚决字﹝2026﹞第001号):

兴隆博爱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承德市兴隆县医疗保障局对兴隆博爱医院作出罚款1.158012元的处罚决定。

第二份行政处罚(兴医保罚决字﹝2026﹞第002号):

兴隆博爱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承德市兴隆县医疗保障局对兴隆博爱医院作出罚款0.328424元的处罚决定。

上述两份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6月16日,处罚有效期为2026年7月1日。

图源:启信宝

值得注意的是,兴隆博爱医院曾在2024年因使用劣药的行为被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兴市监处罚(2024)141号)。

该院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兴隆博爱医院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妇科调经片3盒;

2.没收违法所得53.4元;

3.处罚款20000元;

4.没收违法所得0.00534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兴隆博爱医院(曾用名:兴隆县博爱医院)为社会组织,成立于2008年,法定代表人为贾晓娟,开办资金为30万元,地址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来源:信用中国、启信宝

联系方式:hbpd@eastmai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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