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保姆问“中介费谁出”别默认一律雇主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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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把家政中介定性为“中介合同/居间合同”,核心规则就一句:有合同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谁委托、谁付费”,媒介服务促成双方的由当事人平均分担 。市场惯例和长期单里雇主付是主流,但不是法律强制,白纸黑字写进合同才算数。
💰 市场三种实操模式
雇主单方付(主流):长期住家/育儿嫂/养老陪护,正规家政公司多按保姆首月工资 15%—100% 收一次性中介费(常见50%—100%,如月薪6000则付3000—6000),或固定1000—3000元(一线2000—5000);含背景核查、体检、匹配、售后换人服务,阿姨不掏钱 。
保姆单方付:新手阿姨、低资历求职者自愿出“介绍费”换工作机会,或从首月工资扣10%—15%给中介;部分小中介佣金模式以此为主 。
双向/分摊收费:短期临时单、部分小机构同时向两边收,雇主付大头、阿姨付小头;法律不禁止,但需在两份合同分别写明 。
📑 合同闭环节点
签三方(雇主+阿姨+家政公司)前,先看清公司是“中介制”还是“员工制”——员工制收的是管理费/服务费打包进月薪,不是中介费;中介制才适用《民法典》居间规则 。
中介费条款单列:支付方、金额/比例、是否含换人保障期(常见3个月—1年免费换)、未促成是否退费(按964条只退“必要费用”非全款) 。
口头承诺一律不算,微信聊天记录+盖章合同留存,防“介绍时不说清、换人时不退钱” 。
⚠️ 避坑铁律
没签合同直接打款=赠与不是中介费;中介未促成雇佣(推荐多人都不合适)依法只能要“必要费用”不能要全额报酬 ;绕开中介私下留阿姨干“跳单”,依965条仍要付报酬 ;员工制公司冒充中介制收一次性费,可主张退还差额。